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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平凡,貶抑奇才!

        ---實施三年 12年國教國中會考計分及多元項目之我見(以高雄區為例)

 

一、為什麼我想說話!    

      考上正式教師那年,我接手二年級後母班,帶完後留職停薪三年。返回學校,則是連接了兩屆六年的導師班。

      本以為我的教師生涯,就是這麼的從當一年級導師到三年級畢業的無限輪迴,沒想到專任一年後,竟開啟了我連續三年三導的奇妙經歷!

      然而,回頭細思,發現若從我代課(除了一、二年級國文,還有任教三年級公民)、實習(導師實習班為三年級)算起,我的教師生涯竟參與過高中聯考最後一屆、基測第一屆、基測第三屆、基測+樂學計畫第一屆、基測倒數第二屆+加樂學計畫倒數第二屆,而會考的一、二、三屆也全讓我碰上!

      論教學、論帶班,至少在我任教的學校,比我強的同事多不勝數。但如果論對升學制度變化的熟悉與掌握度,我想,我還有些自信的!

      但卻也因這樣的熟悉,我才發覺這六屆的導師班,升學或考試方式竟然沒有一屆相同!短短14年,竟有如此「多元」的變化!試問:所有的老師都懂了嗎?家長能懂嗎?而學生呢?再加上現階段離譜的計分方式,讓我深感現階段升學或考試制度的荒謬!

      本來在第一屆會考後,我就很想說點甚麼!但那時忍了下來,只因這制度才上路第一年!萬萬沒想到,我竟會連續三年帶畢業班!有了這樣別人難以超越的經驗,以及 86 位導師班與超過百位專任班「白老鼠」們的「血汗實驗」記錄,到了今年,我終於覺得,我應該有資格可以說些甚麼了!

 

二、一開始的矛盾理想 

      應該是在民國101年吧,那時以三導身分代表學校參加有關12年國教的說明會。當然,這種政令宣達的說明會是沒有意義的!更何況,會中長官(好像是教育局科長,但我忘了)還說:「12年國教將在民國107年全面實施!」107年?那就是還有六年囉!我也不知哪來的反骨,在會議結束後走向了科長: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政府是否確定要到107年才會全面實施?」

      「是的!」

      「那意思就是說,這六年中,升學制度將一直亂下去,到107年才穩定?」

      長官苦笑......

      「長官,我知道我現在所說的不是您所能決定,但我還是想講。我教書到現在已經11年,到107年,算算至少也帶了5~6屆的導師。但是,升學制度如此變化,到那時,我這快要任滿20年的老師,當家長、學生提出對於升學制度的疑問時,卻只能回答:『抱歉,我不清楚、我不知道』的時候,您不覺得這是件很可恥的事情嗎?

      其實,長官怎麼回答我也忘了,畢竟,就算局長親自來也說不出甚麼具體的東西!我想,他也有不少無奈,只是,真正在教育圈中的我,無奈更深,只好找他發洩一下......

      沒想到,才過幾個月,就聽到政府宣布:12年國教,隔年正式實施!103學年度的畢業生的升學測驗,將由基測改為會考!

      我這個寫法,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所謂的12年國教,強調的是免試、就近入學!既然免試,照理說就沒有所謂的升學測驗;而所謂的「會考」,本意只是評量學生三年來的學習成就。因此,設下了「A精熟、B基礎、C待加強」的評鑑標準。

      也的確,如果真的只是想衡量學生的學習成就,三層次標準也不能說不好。但是,高中畢竟不是學區制!就算廣設高中,你有聽說過「廣設高職」嗎?不但沒有,五專為了搶升格,這十多年來也大量減少!如此一來,試問,那高職究竟該如何「就近升學」?更別說高職之間還有屬性不同的問題!那想要讀職業類科的孩子該怎麼辦?

多元升學強調到最後,不,應該是說「嶄新的」教育思路,竟是不斷的貶抑職業類科的發展!

至於所謂的「多元進路」,也不過是教育部宣傳的幾張漂亮的Power Point口號!真的很可悲!

      

三、分數計算方式的荒謬 

      12年國教打出的口號是「免試」與「就近」入學。但問題來了!所謂的「就近」,「究竟」該如何做?就如同前面所述的高職屬性差異的問題;學校該如何選擇學生?公、私立學校傳統的觀念能否打破?這些問題,怎麼辦?

      總歸一句:選擇標準在哪?

      結果,最後還是以分數比拚。而這分數,表面上看來包含了「志願序」、「多元分數」,但以高雄市的規則來看,百分之九十的學生這兩項分數(100分中共佔70分,詳情後文將詳述)都能同分!那,最後的輸贏,就落在剩下的會考 30 分上。所以所謂的免試,根本就是大謊言!(但我並不否定考試制度)

      其實,一直到會考實施的第二年,我才由任教其他縣市的同學那得知,原來各縣市雖然都採用同樣的 ABC 分等標準,但計分細節卻有不同!雖然這可說是因地制宜,但真正操作過一年後,我們這些第一線的老師,開始發現這分數的荒謬!在此以高雄市的標準來說明。

      上圖便是高雄市的計分方式。

    若能五科精熟,滿分為30分;五科皆是 ++ ,那點數就是35點;但若五科都是待加強,那積分就是10分,點數則為5點。

      這似乎強調「分分不計較」的計算方式,卻有著無比荒謬的問題!以下試舉幾個角度分析: 

1、以單科來看

(1)以國文科為例看分數區分

      上圖為今年(105)的數據。在國文試題中,你錯 0~6 題為精熟,錯 7~28 題為基礎,以下為待加強。從基測以來,國文總題數都是 48 題,在各科中若要改以百分制來對照也最容易。以下,我以百分制和三等第制來比較(以一題2分,滿分100來比較)

      *全答對與錯6題:百分制前者100分,後者約88~85分。

                      會考三等第,這程度相同,都是 A。

      *錯7題與錯28題:百分制前者約84~82分,後者約44~42分。

                      會考三等第,程度還是相同,都是 B。

      *錯29題與全答錯百分制前者約40~38分,後者0分。

                       會考三等第,程度也相同,都是 C。 

      就算再加入七等第的區分,以基礎中的「B」為例

      *答對20題與30題者,百分制為40分與60分;

       在會考中不但都是基礎B,連點數也都是2點。所以,程度相同!

      雖說想要分分不計較,但這種分數的區分,你真的信服? 

      再換個角度舉例

      *小英英國文錯6題,得6分;小九九國文錯7題,得4分。

       對戰結果,小英英勝!

      *小九九國文錯7題,得4分;小瑜瑜國文錯27題,得4分。

       對戰結果,平手!

       第一例小英英贏得理所當然,因為贏一題也是贏;

       但第二例為何題數輸了20題的小瑜瑜,依然跟小九九戰成平手?

      你也許會說:「不是還有【積點】嗎?這樣小九九還是勝過小瑜瑜阿!」

      但你可知,有的縣市沒有後面的【積點】!

      而你可知,分數的競爭是先比【積分】!也就是說,小九九在第一關就輸只有一題差距的小英英;但小瑜瑜在第一關,卻能和贏他20題的小九九平起平坐!

      也許你又會說:「你們總會為成績好的著想,成績差的就活該被忽略!」

     那,我就以答對題數較少、成績較弱的同學為例

      請告訴我:「如果國文月考總題數50題。小哲哲第一次段考答對20題,第二次答對30題,你是否會為他喝采?」我想,應該會的!但若你是老師,你兩次都會給相同的分數嗎?我想,你一定會說:我又不是笨蛋!(如果會,保證你隔天登上水果頭條!)

      但在【積分積點】中,小哲哲第一次是「4分2點」,第二次還是「4分2點」。也就是說:「不好意思,小哲哲,加油喔!多對10題還是沒用喔!你沒有進步喔!一切努力都白費囉!老師不能給你更高的分數喔!」「但第三次段考,多對1題你就進步囉!」 

      再換個方式說

      以一般月考的 50 題選擇來說,若能比上次進步5~10題真的已經很棒了!但是,在這制度中是沒有成長的!這對於中、後段的同學,情何以堪?這根本,就是分數的十八層地獄!試問,這對成績弱但仍有努力、有進步的同學來說,到底是一種殘酷?還是嘲笑? 

(2)再以分數人數百分比的分佈來看


      國文精熟人數比例為19.28%,基礎為64.05%,待加強為16.67%。若回歸最初會考的學力評量用途,如此人數分數或許無不當(但各科三等第人數的落差,又是另一個問題,但這太專業,我不懂)。只是,64% 者雖同為基礎層級,但答對題數落差卻如此之大;轉換成百分制,亦即從40多分到80分都可算基礎!這在教學現場,我不知哪個老師敢說國文40分與80分的同學程度相當?又有哪個家長或學生可接受這種「公平」或「模糊化」?

      雖然只以國文為例,但各科情形相差不遠。而數學、英文因為有非選擇題與英聽,所以成績計算方式有異,在此就不特別論述。(我也無法特別抓出這兩科的問題點) 

2、以全科表現來看

      單科的成績計算問題如上所述,全科綜合來看,問題就更妙了!

      再強調一次,會考的比分,是先比【全科積分】,再比【全科積點】。(若同分,接下來就是【各科積分】與【各科積點】)以下同樣舉例說明:

      #第一例    

            *慧媚壹淋對戰,慧媚贏了四場,壹淋贏一場。在會考對戰的規則中,壹淋勝!

      很弔詭,對吧!

      當然,以常理來說,有可能壹淋的唯一勝場是大勝,所以在計算總分時將全數失分贏回。然而再看下去,你就會覺得更弔詭!

      請看兩人【總分(積分)】比較:

      *慧媚四科超強A++,數學稍弱取得B++,所以總分是28分。

      *壹淋五科平均表現,而且都達A水準,所以總分是30分。

      再看兩人【總點(積點)】比較:

      *慧媚四科滿分,數學B++,所以總點數是32點。

      *壹淋五科皆A,有兩科為+,所以總點數是27點。

      以【積分】看,壹淋勝;以【積點】看,慧媚勝。但剛剛說過,會考是先比積分的,所以,慧媚閃一邊!

      但更弔詭的是,若以今年雄中、雄女民間所推估出的錄取標準,【積分】一定要30分,【積點】若男生為 31、女生為 29,都能進入高雄第一志願。若作文分數夠高,男生【積點】30也有機會進雄中!換句話說,慧媚的能力足以打敗許多第一志願的學生,而且,他的弱科也非極弱,只不過多輸了1、2題而已。(當然,你也可以說輸了就是輸了)

     只是在現實中,別說第一志願,連高雄師大附中他也沒希望!(除非有就近入學校內保障名額)。而壹淋雖也無望於第一志願,但在比較上,他永遠排在慧媚前面! 

#第二例

      志零是個讀書還算拚的學生,國文、英文在模擬考時都曾出現 A,但數學卻一直在癱瘓狀態,雖是認真寫,但總要看命運之神會不會讓他站上 B 。

      輸賠上課全面恍神,放學拚命打線上遊戲,模擬考答案卡一到手,五分鐘內立刻解決,然後睡覺。

      牆牆讀書還算認真,但有全面性的學習障礙,模擬考時考出 3C、4C、5C 都是常態!

      但會考時,後兩位都受幸運之神眷顧考出了 5B輸賠還在30分鐘一到就出場,每科都一樣) ,但志零不但國、英沒有衝上 A ,連認真寫的數學也落在 C 。

      所以比【總分(積分)】,志零輸;但若從【總點(總分)】來看,志零絕對大勝!但在現在的制度下,志零只能很無奈地、很侷限地選擇他的志願。(這兩個例子都是真實狀況,只不過第二例我是把不同屆的情形放在一起。)

      我絕對接受考試有運氣的因素,但是,這種計分方式,似乎更獎勵各科「平均」或「平庸」的發展,同時運氣也佔更大的成分!

      至於科目發展有所偏斜的奇才,在這種制度下,就是該敗!

      或許有人會說:若因單科強考出 1A4B,最終打死數萬 5B 對手,這不就是在獎勵這樣的同學嗎?但你可曾想過,有多少人的 B ,其實是B++,他們只要多對1題2題就能變成 A !而且這種方式,讓許多同學無法以強科補弱科,衍生出的問題就是:鼓勵平均(平庸?),而貶抑奇才! 

 

四、關於分數計算  我的建議

1、棄【分】採【點】

      其實,要降低這種計分傷害,若以高雄市制度來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棄分採點】!

      捨棄 ABC 三級分,直接用 7 點做為計算標準。甚至,由 7 點提升至 8 、 9 點,將 C 層級或者是【積點】中的 B、C 兩處重新細分,如此不但能顧及分數模糊化的理念,也讓計算更為合理、公平!這方式,系統不用大幅度變動,老師也不用重新適應,所花的成本也該最低!(我知道北北基是以點計分)

      大學考試中的級分是 15 級分,為何國中升高中只能 3 級分?

 

2、改回基測計分方式

      我認為最好的計分方式,就是基測的模式。以單科80分為滿分,不但區分更細,而且同樣也有級分的精神在內。最後以五科總分來計算,強、弱科可互補,讓平均之才或奇才都能有機會。這,不是很好嗎?

 

五、一樣貶抑奇才的「多元發展項目」 

1、甚麼是「超額比序」

      下圖是高雄區在105學年度的超額比序積分表。

      所謂的「超額比序」是指:原則上,你可以憑你的免試入學總成績(即上表)報名高雄區任何高中職,一旦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所收人數,就會啟動所謂「超額比序」。

      #以高雄中學為例

      雄中要收800人,但卻有1000人報名,那淘汰200人的標準,就在於上表的三大項目:「志願序、多元發展項目、會考」。

      *志願序30分:若大家都把雄中填入第一志願群,那分數都相同

      *多元發展項目40分:同分積率該有98%以上!(下文將詳述)

      既然這70分同分率高到驚人,那最終大家就是比會考成績。至於「志願序」規則這三年來都有修正,高雄市現在一群組可填10學校,以及高職可以科系優先排列的做法,我認為很不錯,值得讚賞!所以,我也不再著墨。

 

2、有關「多元發展項目」的分數計算

      從上表可知,多元發展共有七大項目,總分為100分,但學生只要得到40分就已達計分上限!那學生取得這40分是否容易?這麼說吧!我這三屆的導師班共86位學生,這40分全數達標,無一例外!而敝效全年級不滿40分者,這三年來每年都是一隻手掌算得出來,所以,滿分比例至少有98%以上!

      為何滿40分如此容易?以下先列出最容易達標的。

      *均衡學習10分:這項幾乎都能達標!若一位學生連健體、藝文和綜合三領域都無法及格,你可以想像他的學習狀況有多糟嗎?

      *體適能20分:這項雖牽涉的學生的生理狀態,但三年總分為36分,上限卻只要20分,所以,多數同學也都能拿下這分數。

      *服務學習10分:這一項三年總分是12分,上限10分。除非學生懶得做志工,而且非常懶!......要不然一定可滿分!

      所以,光這三項,學生要達到40分就已是輕而易舉!

      但如果有特殊原因而上述三項分數無法全拿,那以下幾項也可取分:

      *獎勵計錄10分:一位「正常」的學生,畢業前或許會有5~20個嘉獎(但這牽涉到學校制度與老師的習慣),所以這一項學生的分數落差很大。但至少拿個2~5分應該不會太難。

      *幹部任期10分:三年下來,全班應有半數同學當過幹部。所以,這一項許多人也能取分。(但幹部的獎勵與任期不能重複計算。)

      *檢定證照20分:在英、閩、客皆可認證的情形下,這項至少取得10分的同學真的還不少!

      所以,要取得40分,真的超容易!但卻衍生出別的問題。

 

3、「服務學習」的價值觀扭曲

      若純論項目的適切性,我個人認為「服務學習」,也就是志工時數的問題最大。

      在一開始,我就很不認同將志工時數放入!因為,「志工」該是心甘情願,不求回報。但卻在制度的引導下變得功利,也讓服務有了「時效性」!更何況,學生、家長們為了取得時數所衍生出的問題更是多不勝數!雖然多數人都能取得滿分,無所謂公平性問題,但所帶來的價值觀的扭曲,真的很嚴重!


4、「競賽表現」全然無用---漠視優秀人才

      相信若你仔細看多元項目,會發現還有一項是「競賽表現」!這該是獎讓能夠取得縣市、全國,甚至是國際性競賽優秀成績孩子的最佳鼓勵!就如同我們以前所聽過的因為競賽成績優異而加分的案例。

      但是,如果對照前面所說取得40分的難易度,你就會發現:只要學生「乖乖地」在學校三年,聽從老師的指揮,不求突破、不須創新,優秀更是不必要,就可輕鬆的拿下40分!原來,揮汗如雨的練習、熬夜不眠地研究,然後取得全國甚至世界性的獎項,最終結果卻是與乖乖地在學校的同學相同,試問:你會服氣嗎?

      據我所知,當初這樣的設計,就是考量許多家長認為:以競賽成績加分或升學不公平,所以才設計出納入服務學習的制度,然後大家都沒有分別,所以一起優秀(一起平庸?)

      試問這些家長,在你喊不公平的同時,你願意讓孩子不眠不休?你願意讓孩子在豔陽下、在體育館中揮汗如雨(或斷手斷腳)?你願意讓孩子在電腦前拚命查資料?你願意讓孩子在實驗室中不斷實驗,然後沒空念書?又或者,你希望孩子雖有拔尖之才,也能取下各種大型競賽獎項,但卻因為完全無助於升學,所以只好逼他放棄,然後平庸地與大家拚成績?

      你希望這樣嗎?

      在你們喊不公平的同時,不但是對這些也許是國家新星的殘忍,更是台灣持續走向平庸的元凶!但可嘆,教育當局總是不敵這少數卻大聲的民粹!他們說甚麼,就只好跟著改甚麼!然後,一同拖垮台灣的競爭力!

      當然,你可以說,高中有體育班等藝才班的設置,許多學校也有科學班、數理班、語文班的招生,這些都在鼓勵有專才的學生!但這些班,強調的是他在高中時能有相關的學習,更何況,有許多不過是變相的升學班罷了!根本不是用來獎勵或提供更多元的管道給這些花時間得到光榮的同學們!

 

六、那~我的建議呢?

    老實說,對於這項問題,我無法提出具體建議!因為牽涉的範圍極廣,我並不熟於這些行政的思考流程。但我只希望能有更多的討論,又或者有更多的選擇,讓這些為校、為縣市、為國爭光的孩子們,能有更多向上的機會,而我們的高層與社會,也能對他們有更多的體貼!進而讓我們的人才,能在安心的環境下,繼續發光!

 

七、我的牢騷

      我想,一定會有「專業」之人會說:「會考的模式,學生三年只考一次,哪有比較的問題!模擬考那是學校強加在學生身上的壓力!是不該有的!」如果你敢這麼說,那我就想請問:「你考汽車駕照會不會先去駕訓班練習、『模擬』!還是你會告訴我你是天生奇才,到監理所考駕照是你人生第一次開車,然後就過了!如果是,我服了你!如果不是,那接下來我也不用再解釋!」

      又,如果你想說:「就是因為有你這種態度的老師,所以國家教育才不會進步,才會到現在都仍題題計較、分分計較!」

      請你聽好:我不是制度的設計者,我更非理念的創始者!但我卻是那該死的執行者!國家把制度設計成這樣,官員、教授們享受著他們推行、研究的成果!然後每幾年就快樂的改一次,改到我們這些執行者頭昏眼花!

      然後現在,我們就該死的每年在放榜時於教室中看到一堆人痛哭、哀嚎,就為了那一、兩題的差距!然後在得知分數的同時,你要跟 A 分析他可以填甚麼學校、安慰 B、C、D 不要難過、要 E 等紙本成績單再看到底多錯了哪些地方、跟 F 恭喜他作文六級分、和 G、H 說哇你社會A++好棒棒,並且眼巴巴地放生甲、乙、丙、丁、戊、己那群圍在一起哭說考得好差怎麼辦的女生,然後接電話聽著教務處打來說升學的事項!

      要不要來試試同時處理這麼多情緒的樂趣啊!

      如果你有這麼高的理念,就請你來連帶三屆的三年級,你就會知道那一天你會多痛苦,你就會知道這種計分方式有多折磨人!所以,我們這些第一線的老師所要處理的,其實常常是將現實制度對學生的傷害,以我們的經驗,降到最低!只要制度在、考試在,我們這些當老師的就無能改變大環境!教育部、學者也不見得願意聽這些卑微基層的聲音!所以,我們只能做能做的,也請批評者別在那打高空!

      至於若有人想說:「你到現在仍存有「明星學校」的舊有觀念,難怪我們的教育不會進步!」那我只想問你:「小學升國中有考試嗎?沒有對吧!那為什麼有所謂的『明星國中』出現!你以為打破了現階段的『明星高中』,就不會有新興勢力的出現嗎?」

   請記得,選擇權在學生和家長的手上,當老師的無能改變太多!

   我所希望的,只是一個更公平、合理的計分方式,讓學生即使失敗,也能心服口服;讓學生考出高分,也能抬頭挺胸!

   至於最後的選擇,那就是他的人生了! 

      這是我對會考計分與多元項目的意見,也是牢騷,更是我這三年來帶著三屆導師班學生升學的最深感觸!

      我一向不喜理論,我所擁有的,只是這最真實、最血淋淋的例證!我知道很多很情緒,還請見諒!如果您願意看完我這超過7500字的牢騷,我在此深深的感謝您!

      希望,我們的教育,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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