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98澳門世界遺產完封行 (40)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以下,是我這次澳門行的總花費。雖然細碎,但應可提供給想去的朋友一些參考。

澳門行程花費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澳門的路標,深受葡國風情影響,都是類似瓷磚風格,白底藍邊藍字的型態,若與我們所習慣的綠底白字鋼鐵製作的台灣路牌相較,顯得漂亮許多。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果說句:「到澳門,不到大三巴,不成一遊」,這對許多到澳門的遊客,或者是想到澳門的人而言,恐該是經典的「奉行準則」吧!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旅遊途中,拍拍貓咪和狗狗,以及替這些小可愛們寫寫網誌,好像已經變成例行公事了!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回家囉!

        搭乘著金都酒店的車,回到飯店,拿了行李,又搭計程車到威尼斯人。(車資:31元,含兩件行李。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在新葡京酒店前,就是澳門的公車轉運處。再加上此處可說是澳門的鬧區,所以許多公車都會繞經此處。因此,要坐車到新葡京,是件相當容易的事情。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離開了藝術博物館,我們從文化中心的後面離開,前往漁人碼頭。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吃完豬扒包後,已是下午一點半了。距離飛機起飛,也剩不到六個小時。於是,我們急匆匆的走到青洲大馬路,搭乘公車趕往位於新口岸(8號公車,車資:3.2元。車程約二十分鐘。),也就是在漁人碼頭附近,在澳門文化中心內的藝術博物館。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大約兩年前,豬扒包就如同蛋塔般,在台北掀起了一股旋風。當時的台北街頭,隨處可見豬扒包店。不過,這樣美食的命運,似乎比蛋塔更悽慘。很快的,它就消失了。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吃完蛋撻,已是十一點多。為了趕接下來的行程,我們不敢多留,於是便搭著公車離開路環,到達蓮峰廟,而林則徐紀念館就在蓮峰廟旁。(車資6.4元。坐幾號車我忘了,但在看站牌時,可以賽狗場為基本定位點。另外,上公車時,最好問如何到達蓮峰廟,否則問林則徐紀念館,司機可能會不知在哪喔!而當我們在車上問如何下車時,也有位好心的老先生一直指點我們,真是謝謝了!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蛋塔,這在十一年前左右風靡全台的小東西,雖然,風靡在於瞬間,消失也在於一瞬,但「葡式蛋塔」之名,卻已在許多台灣人的記憶中,佔下一席之地。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已被銀河收購,2015更名為澳門百老匯)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搭上皇都飯店的穿梭巴士,我們前往港澳碼頭,轉搭金都酒店的車到今晚的酒店。

       這是在前往碼頭的路上,由車上所拍的觀音像。這觀音像是由葡萄牙設計師所設計,因此,簡潔俐落的外觀線條,明顯與中國傳統的多樣繁複有所不同。當然,這麼創新的設計,還是會有爭議的!譬如:觀音像並未如傳統面海,反而是面向陸地;而觀音的面容雖是安詳,但卻神似「聖母瑪莉亞」!或許,在這中葡交融的澳門,這樣的西方技法、中國內含的觀音,更能體現此處文化的多元與包容。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離開國父紀念館後,我們走到斜對面的公車站牌,想要找尋是否有公車可上東望洋砲台。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解決掉金錢餅後,我們便「走」到下一站:國父紀念館!從地圖上看來,議事庭到紀念館是有點距離,但在時間尚可的情形下,我們並沒坐車,就一路步行過去了。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前言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離開海事博物館,我們走向位於媽閣廟另一旁的「媽閣斜巷」,準備再度展開11號公車世界遺產走透透之旅。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澳門海事博物館,是於1987年開放參觀。設立之初,展場就選在媽閣廟右方這棟綠色建築中(其實這是我無意間所拍攝,後來才知道這是博物館原址)。而後因展品以及參觀人數皆逐年增加,因此在媽閣廟左方新建一白色船型建築以做為新館,於1990年啟用,而舊館則轉為行政大樓之用。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逛完民政總署,我們走到新馬路,找到公車牌,坐車前往媽閣廟。下車後,首先看到的就是「媽閣廟前地」。所謂「前地」,指的應該就是「廣場」吧!(如果有錯,還請指正)當然囉,不能免俗,我還是要跟這標誌拍張照片!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吃完成記粥品,走回新馬路,我們便先到民政總署逛逛。

宋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1 2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